某MCN公司(网红主播公司)有100名主播,主播平均提成为5万元/人/月,该公司月不含税收入600万元,成本主要 为主播的人员成本500万元。(不考虑附加税)
通过灵活用工平台,把主播与公司的关系从劳动雇佣关系转化为合作关系,主播享受个体户的优惠政策。假设服务费 率8%,平台为该企业开具6%专票,方案后综合税负为:
增值税(销项):600*6%=36万元
增值税(进项):500*(1+8%)*6%=32.4万元
企业所得税:(600-500*(1+8%))*25%=15万元
综合税负:15+36-32.4=18.6万元
主播涉及的生产经营所得个税由平台承担,个人和企业均不需要额外支付。
与第一种情形相比:共节税:186-18.6= 167.4万元
节税比例:167.4/186*100%=90%
MCN公司通过方案共节省成本167.4万元,其比例高达90%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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